庭審現場
男女交往時總是濃情蜜意,彼此會不時送對方禮物,但必須要考察自己的經濟狀況,才不會「打腫臉充胖子」。吉林一名女子在和男友交往期間,頻頻贈送對方禮物,總價值超過40萬人民幣,分手后告上法院欲討回,結果卻被法官「神回」訓斥。
該名家住吉林的年輕女子,日前在法庭上控訴,她和前男友在2018年2月開始交往同居,期間送了很多禮物給對方,總價值大約40萬人民幣,當中包括手表和轎車,反之,對方卻從未送她禮物。兩人交往同居6個月左右,男方開始借故不回家,沒多久就分手了,女子不甘自己的付出成為流水,一狀告上法院,要求男方歸還禮物。她在法庭上表示,由于是「以結婚為前提」和對方交往,所以送給男方的禮物算是「聘禮」,但男方的經濟狀況并沒她想像中的好,就連兩人同居也是住在女方的房子。女子舉出,她送了一輛俗稱「大黃蜂」的車子給前男友,價值就34.4萬人民幣,還有一只3.8萬人民幣的手表。聽完女子的控訴,法官反問,「女孩有你這樣的嗎?無論是給還是送,你這倒貼得貼到啥程度」。
最后經過法官的調解,男方須歸還女方車輛、手表打折款,總計23萬人民幣;不少網友得知后,紛紛大贊,「這位法官太棒了」,但也有不少人笑稱,「為什么我就遇不到這樣的富婆?」
2022年07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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